《14岁那一年,我亲手杀死》.txt

大哥死后,读取记忆的弟妹们疯了

第1章

14岁那一年,我亲手杀死了父母。

因为未成年,法律无法真正惩罚我。

我被释放的那天,整个小镇都在愤怒地咒骂,可弟弟妹妹们无处可去,只能被迫和我这个杀人犯生活在一起。

他们恨我,怕我,连看我的眼神都带着恐惧和厌恶。

直到医生宣布我即将死亡的消息,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,说像我这样的怪物,早就该死了。

可弟弟妹妹们不甘心。他们要用最残酷的方式,让全世界看清我的真面目:读取我的记忆,直播公开。

他们要向所有人证明:我,从出生起,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坏种。

01

二十五年来,我始终没能走出那个杀死爸妈的夜晚。

如今,二弟成了杰出企业家,三弟是心脏外科专家,四妹则是当红歌星。

一次团圆饭上,我苦笑着说:“你们有出息了,爸妈也能瞑目了。”

“你死了他们才会瞑目!”二弟猛地摔了碗筷,“杀人犯装什么好人!”

五年来的第一次团聚,不欢而散。

再听到我的消息时,是警察打来的电话。

“他又杀人了。”

“枪毙他不行吗?”三弟冷冷道,“当年他杀爸妈的时候,就该死了。”

审判很顺利,死刑。

可入狱体检时,医生发现我已是肿瘤晚期,只剩三个月。

弥留之际,我听见了熟悉的声音。

“果然,杀人犯就是忍不住再杀人!林鹤厌恶地说。

“医院都在传我有个弑亲的哥哥,我都没脸见人了。”三弟抱怨。

“我通告全黄了,金曲奖也没戏了!”四妹噘着嘴。

沉默片刻,二弟忽然开口:

“听说科学院有记忆读取器,能提取他的记忆。”

“如果公开,所有人都会知道他天生就是恶魔,而我们…只是受害者。”

几人一拍即合,马上联系人送来了设备。

“林总,这个设备虽然可以读取大脑深处的记忆,但是副作用是不可逆的,人体会受到非常严重的伤害,不排除意外死亡的可能,所以需要你们在这份免责协议上签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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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弟立刻抢过协议签字:“我是医生,出意外我负责。”

四妹联系了直播,要让全世界看清我到底有多该死。

很快直播就开始了,弟弟妹妹们也戴上了观看记忆的特制眼镜。

模糊的画面逐渐清晰起来。

【第一幕】

那是父母死后不到一年的事情,他们留下的面馆勉强维持着。

一个不到十五的小孩带着三个弟弟妹妹,又怎么可能不受欺负呢?

冬天大雪本就生意不好,给小混混交完保护费后连下个月的饭钱都不知道在哪里。

“喂,老三发高烧了!都有四十度了!”

林鹤突然从里屋走了出来,他总是很害怕我,就算跟我说话也是整个人躲在门后。

我看着手里仅剩的十五块七毛,咬了咬牙:

“老二,你照顾弟弟妹妹,我出门一趟。”

不等他回应,我推门走入黑暗之中。

【你们看,当年就算是老三发烧成这样,他也是不管不顾,自己出去玩了!】

【我能活到现在,还真是命大了。】

02

画面一转我就来到了小镇上唯一的药店。

“阿姨,这个退烧药能不能先给你15块?等过两天挣了钱我再给你剩下的。”

“去去去!你这个连自己爹妈都杀的煞星,滚开!”

第2章

老板娘见是我,嫌弃的将我赶出了药店。

小镇上的人都知道我杀了自己的父母,不论我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,也没人敢跟我多说话。

眼看实在没办法,趁着老板娘去里屋的功夫,我偷偷溜进去将退烧药踹进怀里,在桌上留下十五块就走了。

没想到老板娘发现后,带着老板很快就追上了我。

“你个坏种还敢偷东西!”

老板一脚将我踹翻在地,恶狠狠地瞪着我。

“药呢?交出来!”

“十五块我放桌上了,求求你们了,我弟弟发烧了,就两天!挣到钱我马上把剩下的钱补齐!”

老板娘将硬币恶狠狠的砸在我脸上。

“谁要杀人犯的钱?!药还给我!”

见我死死的将药踹在怀里不肯交出来,老板见状也是动了火气,掏出一把菜刀就放在我的右手小指上。

“你最好快点把药交出来!不然我就砍掉你这个小偷的手指!”

可不管他怎么威胁,我都说已经吃掉了。

老板怒从心中起,挥刀就砍下了小拇指。

“啊!!!!”

惨叫声在黑夜中响彻了天际,十指连心,剧烈的疼痛让我转瞬就昏死了过去。

老板和老板娘也是第一次见血,二人也是吓得转身就跑。

漫天大雪下,干瘦的身影很快就被白雪掩盖了。

再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清晨。

幸好天气够冷,伤口也冻上了,简单包扎一下就颤颤巍巍的朝着家里赶去。

“你怎么才回来?”林鹤埋怨道。

“没什么,你给弟弟吃药吧,我有事情要出去。”

把药递给弟弟后,捂着右手就离开了,背后林鹤的抱怨声逐渐远去……

林初一把摘下眼睛:“不可能!我后来问过他,他说是不小心做菜的时候切掉的!”

“二哥,你这机器不是坏了吧?”

四妹也是满脸不可思议。

最恨我的林鹤脸色阴晴不定,嘴里喃喃自语:

“不应该啊?这是最新的发明,专门用来审判间谍的。”

三人都觉得太不可思议,记忆片段跟他们眼里的我差距太大,根本无法相信。

03

【第二幕】

画面中,林墨看着林瑶问道:

“你确定要学音乐?”

转眼间,三妹也来到了人生抉择的时候,可艺术学院的学费非常高昂,家里根本负担不起。

“对!我要学音乐!”林瑶坚定的回应。

看着妹妹认真的摸样,我起身离开了家。

【当年还好二哥给了我学费,不然也没有今天的我。】

【一听到要花钱就走了,他到底有没有责任心啊!真倒霉跟他一起过!】

抱怨完,几人又重新看了起来。

从这一天开始,我除了白天经营面馆,晚上就去夜总会打工,毕竟开瓶费和陪那些富婆喝酒的小费都不少,要是遇到些有特殊爱好的大哥,出手就更阔绰了。

夜总会的客人总是喜欢动手动脚,可想到能多开一瓶酒,我也就忍了。

不就是被摸一下么,大男人有什么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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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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